一、干部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平时考核由各组室负责,重点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三、年度考核由部办公室组织,每年年末进行。一般按照个人总结、民主测评、部务会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反馈等程序,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学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全县年度优秀公务员和奖励、培训、调整干部职务的依据。
四、工作人员中,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当年不考核;新调入人员在征求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考核并确定等次;到基层挂职或锻炼已满半年且未结束的人员,在挂职或锻炼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未满半年及当年已结束的在部机关考核;抽调中心工作的干部,按照考核办的要求进行考核;跟班学习干部在原单位考核。被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上下班考勤。要求部内干部每天按时上下班,打扫清洁卫生,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先报告组室负责人,不无故旷工。上班不串岗,不溜号,不闲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期间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环境。建立《上下班考勤登记薄》,由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抽查考勤,每星期抽查1-2次,作好考勤记录。全年考勤情况和年底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六、公务活动考勤。公务活动包括参加义务劳动、文体活动、救灾捐献活动等。全体干部都要按部里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积极参加,并树立良好的竞争意识,维护整体形象,努力创先争优。建立《公务活动考勤登记薄》,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定期或不定期公布考勤情况,年终累计结果作为评先评优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