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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三项制度助推“十项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潼关县聚焦“十项重点工作”,坚持季度通报、分析研判、预警谈话制度,切实增强全县党员干部的紧迫感、责任感,在全县营造干事创业的热潮。

坚持季度通报制度。按照镇(街道)、牵头部门(单位)、配合部门(单位)三个类别,实行分层考核,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考核办考核负责“十项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各工作专班负责考核各镇(街道)和县级配合部门。综合考核情况,结合市上反馈情况,形成季度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进一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坚持分析研判制度 定期不定期召开“十项重点工作”分析研判会,针对全市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做出表态发言,分管县级领导对其工作进行点评,督促与会单位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年度任务。

坚持提醒诫勉制度。根据《十项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对连续两个季度或三个季度全市排名后三位的责任单位,由县“十项重点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倒逼各相关单位落实责任。(潼关县委组织部  王姣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