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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陕西先锋”、“渭南先锋”、“潼关先锋”微信公众号推广使用的通知

潼组通2020〕34号

关于加强“陕西先锋”、“渭南先锋”“潼关先锋”微信公众号推广使用的通知

镇(街道)党(工)委、县级各部门(单位)党组、党总支、党支部:

近年来,“陕西先锋”、“渭南先锋”、“潼关先锋”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在我县党员中持续提升,已成为传达决策部署的重要渠道、组织工作交流的权威平台、党员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但还存在关注度偏低、覆盖范围不广、稿件点击量不高等问题。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党员干部对“三个先锋”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度,扩大陕西先锋渭南先锋“潼关先锋”微信公众号的传播力、影响力,现就加强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推广使用。各镇(街道)党(工)委、部门(单位)党组采取网络宣传、组织推送、党员活动阵地张贴二维码等多种方式,向党员群众宣传推介陕西先锋渭南先锋“潼关先锋”微信公众号。夯实党支部书记的职责,把检查陕西先锋渭南先锋“潼关先锋”微信公众号关注、点击情况,作为2020年第二季度支部党员大会、5月或6月主题党日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党员日常学习的重要载体。要采取督促检查、评论转发等行之有效措施,确保6月底前陕西先锋渭南先锋“潼关先锋”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在全县各级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机关事业干部职工中实现全覆盖;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中全覆盖,同时努力扩大在群众中的覆盖面。

二、做好信息报送。紧扣中心工作、各阶段党建重点工作,做好“潼关先锋”微信公众号信息采集、编撰报送。稿件要注重政治性、时效性,主题突出、图文并茂、符合新媒体传播要求,有特色、有亮点、可借鉴,县委组织部将择优向“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推荐。严格落实报送信息主管领导审签制度稿件统一报送至邮箱tgxxdyan2007@126.com县委组织部将定期对信息报送、刊载以及稿件点击率予以反馈。

三、建立工作机制。县委组织部把陕西先锋渭南先锋“潼关先锋”微信公众号关注率、点击率和信息报送等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党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镇(街道)党(工)委、部门(单位)负责渭南“互联网+党建”云平台业务管理员要做好上下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信息员动态管理台账,将信息采用和报送、参与稿件评论等情况纳入工作考核,逐步建立优秀稿件、优秀信息通讯员表彰奖励机制。

附件:陕西先锋渭南先锋“潼关先锋”微信公众号关注使用方式

中共潼关县委组织部

202058

附件:

“陕西先锋”、“渭南先锋”“潼关先锋”微信公众号关注使用方式

关注方式:方式1.登录微信软件,右上角分别搜索“陕西先锋”、“渭南先锋”“潼关先锋”添加关注。方式2.登录微信软件,右上角点击“+”,分别扫描“陕西先锋”、“渭南先锋”“潼关先锋”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直接关注。

使用方式:方式1. 登录微信软件,首页点击“订阅号信息”,点击“陕西先锋”、“渭南先锋”“潼关先锋”阅读内容。方式2. 登录微信软件,首页点击“通讯录”,进入“公众号”,选择“陕西先锋”、“渭南先锋”“潼关先锋”阅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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