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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部门单位包村(社区)工作考核的通知

  中共潼关县委组织部

  中共潼关县委基层办

  关于2015年部门单位包村(社区)工作

  考核的通知

潼组通[2015]31号

  各镇党委、县级各包村(社区)部门单位:

  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即将开始,为配合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全面掌握各部门单位包村(社区)工作情况,落实包村工作任务。现就2015年度部门单位包村(社区)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分工

  1、县委基层办负责考核28个包村(社区)牵头部门单位。

  2、28个牵头部门单位负责考核各自包村(社区)成员单位。

  二、方式程序

  1、考核方式。包村(社区)工作考核以镇、村(社区)认定的方式进行。未经镇、村(社区)签字认可的按0分计算。

  2、对牵头单位的考核。28个包村(社区)牵头部门单位,对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填写好《2015年度包村(社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并附验证图文资料。经镇、村(社区)签字认可后,报县委基层办,由县委基层办结合日常考核、镇村(社区)认定和办实事验证材料,进行考核打分。

  3、对成员单位的考核。由28个包村(社区)牵头单位,参照县委对本部门单位包村(社区)工作考核的内容方式,对各自成员单位2015年的包村(社区)工作进行考核,并将对考核成绩以百分制形式上报县委基层办。

  三、相关要求。

  1、领导重视。各包村(社区)牵头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联系各包村(社区)成员单位召开包村(社区)考核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15年度包村(社区)考核工作,谋划2016年包村(社区)工作任务,并安排专人负责考核工作。

  2、完成时间。2015年度包村(社区)工作考核必须于2015年12月22日前完成。对于不能按时上报考核资料的部门单位,2015年包村(社区)工作不予考核,按0分计算。

  3、牵头单位上报资料。各包村(社区)牵头部门单位需将本单位《2015年度包村(社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附验证图文资料)、《2016年度包村(社区)目标任务表》、2015年包村(社区)工作总结和《成员单位考核得分表》一并上报县委基层办(附表一、附表二、附表四)。

  4、成员单位上报资料。所有包村(社区)成员单位的考核资料一律按照包村(社区)牵头单位的要求,按时将相关考核资料上报至各牵头单位,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包村(社区)成员单位,牵头单位可适当扣分,直至0分。

  联系人:练 琦 电话:3812371

  电子邮箱:tgzzbzzyz@163.com

  附表:

  1、潼关县2015年度部门单位包村(社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

  2、潼关县2016年度部门单位包村(社区)目标任表;

  3、潼关县部门单位包村(社区)考核打分标准;

  4、成员单位考核得分表。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