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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工)委,县级部门(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5年春节将至,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切实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工作,现将慰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走访慰问对象

  各级党组织在走访慰问工作中,要切实把以下党员作为重点对象:

  1、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

  2、曾获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党龄较长的优秀党员;

  3、入党较早的孤老、高龄、长期患病卧床及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党员;

  4、返乡生活困难的流动党员;

  5、从事基层党务工作时间较长、生活比较困难的党员;

  6、其他需要慰问的党员(包括“三个一”结对帮扶的困难党员)。

  二、走访形式

  县上将对各镇部分困难党员、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每个镇3名)。具体走访慰问对象由各镇党委调查摸底、认真核实的基础上进行确定。

  除县上重点走访外,各基层党组织也要在生产生活、医疗、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采取深入基层走访、集中座谈和个别谈心等多种方式,给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以帮助和关心。特别是各包村(社区)部门要筹措安排必要的资金,在春节前对所包村的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进行集中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同时,通过走访慰问、深入谈心,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切实做好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思想引导工作,化解他们的思想顾虑,增强他们克服困难、走出困难的信心。对有部分劳动能力的下岗失业党员、返乡生活困难的流动党员,还应当积极想办法,为他们联系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从根本上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三、几点要求

  1、精心组织,务实实效。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走访慰问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组织力量,在春节前夕普遍走访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要对帮扶对象和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以及老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工作台帐,做到不缺一户,不漏一人,努力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劳动一片”的社会效果。

  2、注重结合,促进和谐。要把这次走访慰问与本部门的本职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并向他们宣讲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以走访慰问为契机,听取基层党员的呼声,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切实解决好当前党员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本次走访慰问活动要求在2015年2月16日前结束。走访慰问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部门、单位、本乡镇走访慰问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将走访慰问对象花名册和走访慰问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二组(县级部门、单位走访慰问党员的基本情况以部门为单位上报;各镇走访慰问党员的基本情况以镇党委为单位上报)。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