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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组工信息调研工作的通知

潼组通〔20148

 

关于进一步加强组工信息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党(工)委,部内各组室: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全县组织系统信息调研工作,推进组织系统信息调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组织系统信息调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信息调研工作的重要性

组工信息调研工作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工)委和组工信息员的一项重要职责,对于实现组织工作科学决策、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推动组织工作创新,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作风、拉近党与人民群众距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党(工)委和组工信息员一定要高度认识信息调研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自觉把信息调研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组织工作资源来开发,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信息调研工作主要任务

县委组织部干部要结合自身的业务工作,联系基层工作实际和党建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在工作动态报道、业务经验交流以及存在问题探讨等方面加强组工信息调研工作。各党(工)委要围绕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在党(工)委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建以及社区党建工作等方面开展调研活动,切实增强信息调研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

县委组织部干部每人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每季度应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同时各组室在完成布置的调研任务外,每人每年应至少完成1篇调研材料或有关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各党(工)委每周上报1篇党建信息(县直机关工委每周上报5篇党建信息);每季度形成1篇调研文章。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党建信息5条,调研文章1篇。

三、完善信息调研工作运行机制

1、健全信息调研工作网络。组工干部为必然组工信息员。各党(工)委确定1--2名专职信息员。以《潼关党建网》、《潼关组工》、上级组工刊物和各级媒体报刊为主要载体,宣传潼关的组织工作。县委组织部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信息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党(工)委信息调研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2、完善信息报送采用情况通报制度。县委组织部对各党(工)委、部内各组室每季度信息调研工作的完成情况在《潼关党建网》和《潼关组工》排名通报一次。

3、调研成果的转化利用和评选表彰。县委组织部将根据组织工作发展的需要,将各党(工)委、部内各组室上报的具有指导意义、推广价值的信息调研材料和问题性信息向文件制度、政策规定转化,向指导性经验、理论性研究转化,向领导决策、思路转化,以推动全县组织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并在每年年底组织开展一次优秀信息和调研文章评比活动,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分别予以表彰奖励。

4、实行重要信息迟报、漏报责任追究制度。各党(工)委如遇重大或紧急情况发生,一般应在2个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上报县委组织部。否则,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信息员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的领导

各党(工)委要确定1名信息调研工作的分管领导,选配1-2名政治坚定、信息意识敏锐、熟悉业务和党建工作、写作能力强、爱岗敬业、敢于吃苦的同志调配到信息工作岗位上来,明确从事信息调研工作的专职人员。同时,要把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和优秀年轻干部等作为信息调研的骨干纳入信息调研工作队伍。要指导和支持信息调研工作,积极为信息调研工作谋思路、提要求;要让信息调研工作人员多参加一些会议,多阅读一些文件,多接触中心工作,及时了解相关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部署;要及时解决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关心和爱护信息调研工作人员。各党(工)委于2月底前将信息调研工作人员组成上报县委组织部信息调研组。

附:1、潼关县组织系统信息调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各党(工)委信息调研工作负责人及专兼职人员登记表

                           

                                

                                 2014年2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