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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目标责任及创新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潼考办发[2014]1号

  潼关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3年度目标责任及创新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双(条)管单位:

  2013年,全县各镇、各部门(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自的目标任务,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潼关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和《潼关县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和双(条)管单位2013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创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汇总,现将有关情况和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年终考核及汇总情况

  2014年1月6日至1月10日,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从县纪委、县委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县人社局抽调44名干部组成6个考核组,每组由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或县政协领导带队,按照《关于对各镇和县级各部门(单位)2013年度进行年终考核的通知》精神,分头对镇和涉农工作部门、党群部门、政府综合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社会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和县直单位、双(条)管单位2013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在考核过程中,还对有关单位创新工作申请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了检查核实。

  随后,考核办对全县领导干部测评情况进行了汇总,对平时考核得分情况、相关部门(单位)提供的加减分情况、通报批评情况、媒体曝光情况、“一票否决”情况、市上月季半年通报排名情况进行了统计,对各考核组提供的2013年度镇、县级部门(单位)目标责任年终考核分值、民主测评分值按比例进行了折算,对各考核组提供的各单位受上级表彰奖励情况进行了审定,分镇、党群部门、政府综合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涉农工作部门、社会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县直单位、双(条)管单位八类进行了汇总、排序;对镇、部门(单位)申报的创新工作进行审核,依据《考核评价办法》中的评奖标准,提出了等次评价的初步意见。

  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值的构成及考核得分情况

  除各种奖加分和扣减分外,镇、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分为100分。

  (一)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值包括年终目标任务考核分值、平时考核分值(由月、季通报分值和日常督查分值构成)、各方面评价分值(由全县领导干部评价分值、镇民主测评分值构成)、受上级表彰奖励加分分值、其他加分分值(包括创新工作加分分值、超额完成任务加分分值、作出特别贡献加分分值、征地拆迁工作突出加分分值、设施农业发展突出加分分值、市上重点工作考核排名进位加分分值)、减分分值(包括通报减分、负面影响减分、镇重点工作考核排名退位减分)。目标责任考核分值占90%(90分),年终考核分值占目标责任考核分值的80%(72分),平时考核分值占目标责任考核分值的20%(18分),其中月季通报得分占50%(9分)、日常督查得分占50%(9分);全县领导干部评价、民主测评分值占10%(10分,其中全县领导干部评价分值占6分、民主测评分值占4分)。各镇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汇总表附后。

  (二)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值包括年终考核分值、平时考核分值、各方面评价分值(包括全县领导干部评价分值、单位民主测评分值)、受上级表彰奖励加分分值、其他加分分值(包括创新工作加分分值、作出特别贡献加分分值、市上考核加分分值、包村造林加分分值、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排名进位加分分值)、减分分值(包括通报减分、市上考核减分分值、负面影响减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排名退位减分)。

  县直部门(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分值占80%(80分),年终考核分值占目标责任考核分值的80%(64分),平时考核分值占目标责任考核分值的20%(16分);全县领导干部评价、民主测评分值占20%(20分,其中全县领导干部评价分值占12分、民主测评分值占8分)。县直各部门(单位)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汇总表附后。

  双(条)管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分值占70%(70分),年终考核分值占目标责任考核分值的80%(56分),平时考核分值占目标责任考核分值的20%(14分);全县领导干部评价、民主测评分值占30%(30分,其中全县领导干部评价分值占18分、民主测评分值占12分)。双(条)管单位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汇总表附后。

  三、镇、县级部门(单位)2013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情况

  2013年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单位共106个,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排序,按照《潼关县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2013年度共评出优秀等次43个,良好等次58个,一般等次5个。

  (一)镇(共6个)

  1、优秀等次(3个):桐峪镇、太要镇、城关镇

  2、良好等次(3个):安乐镇、代字营镇、秦东镇

  (二)县直党群部门(共19个)

  1、优秀等次(7个):县委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农工部

  2、良好等次(11 个):妇联、老干局、党校、残联、机关工委、工会、科协、党史研究室、工商联、团县委、编办

  3、一般等次(1个):档案局(档案局年度考核总得分、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各方面评价得分均排在党群部门末位,按照《潼关县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等次评定第4条的规定,确定为一般等次)

  (三)政府综合管理部门(共16个)

  1、优秀等次(6个):财政局、政府办、住建局、经济发展局、经合局、交通运输局

  2、良好等次(8个):文物旅游局、市容环卫局、商业行业办、物资行业办、中小企业促进局、经济研究中心、轻工业总公司、经济贸易局

  3、一般等次(2个):黄金局、国土资源局(黄金局、国土资源局在县纪委开展的“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中分别处于所在序列的末位,按照《潼关县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考核等次评定第4条的规定,确定为一般等次)

  (四)执法监督部门(共14个)

  1、优秀等次(6个):县人大机关、法院、审计局、县政协机关、信访局、物价局

  2、良好等次(8个):检察院、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司法局、交警大队、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安监局

  (五)涉农工作部门(7个)

  1、优秀等次(2个):农发办、农业局

  2、良好等次(4个):水务局、林业局、移民局、供销联社

  3、一般等次(1个):粮食局(粮食局年度考核总得分、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各方面评价得分均排在涉农工作部门末位,按照《潼关县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等次评定第4条的规定,确定为一般等次)

  (六)社会公共事业管理部门(12个)

  1、直接列入优秀等次(2个):文广局、民政局(文广局2013年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我县2013年年初被省政府命名表彰为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先进县,按照《潼关县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等次评定第2条的规定,直接列入优秀等次,不占同类优秀等次比例)

  2、优秀等次(4个):统计局、教育局、人口计生育局、人社局

  3、良好等次(6个):广电中心、社保局、劳务局、卫生局、科技局、地震办

  (七)县直单位(10个)

  1、直接列入优秀等次(1个):三城联创办(我县2013年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园林县城、被国家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按照《潼关县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等次评定第2条的规定,直接列入优秀等次,不占同类优秀等次比例)

  2、优秀等次(4个):人民之家管理办公室、整顿办、开发建设总公司、古城景区办

  3、良好等次(5个):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局、矿山综合执法局、城投公司、物流港管理办、工业园区办

  (八)双(条)管单位(22个)

  1、优秀等次(8个):地税局、国税局、环保局、信用联社、烟草局、黄河潼关河务局、电力局、人民银行

  2、良好等次(13个):盐务局、新华书店、电信局、气象局、公路管理段、邮政局、广电网络中心、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移动公司、人保公司、联通公司

  3、一般等次(1个):人寿公司(人寿公司在县纪委开展的“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中排在双、条管单位末位,按照《潼关县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考核等次评定第4条的规定,确定为一般等次)

  四、创新工作评奖情况

  2013年,县考核办按照《渭南市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将创新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为了搞好创新奖的评选,推动全县创新工作有效开展,研究制定了《潼关县创新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依据《考核评价办法》中的评奖标准,对全县4镇、30个部门(单位)申报的45项创新工作进行了等次初评,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共评出二等奖8项、三等奖16 项,获奖单位和获奖的创新工作如下:

  (一)一等奖(空缺):

  (二)二等奖(8项):

  1、县委组织部:潼关县村干部“一定一保四挂钩”绩效补贴

  2、县科技局:农业科技服务大荔模式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

  3、县劳务局:潼关小吃推广

  4、县林业局:举县一致、全民动手,部门包村造林绿化“潼关模式”

  5、农业局:农村土地托管模式探索

  6、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7、法院:审判绩效季度考核机制

  8、人行:黄金质押支农再贷款试点

  (三)三等奖(16项):

  1、太要镇:“美丽乡村、美好家园”创建工作

  2、代字营镇: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3、安乐镇:周二下村工作法

  4、县纪委:“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

  5、县委宣传部:开展“争当最美潼关人”主题实践活动

  6、县委农工部:考核奖励到村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7、县民政局:组织开展“寻找金城最美孝亲敬老人评选表彰”活动

  8、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管创新

  9、县人民之家管理办公室:人民建议征集

  10、县教育局:教育系统读书活动

  11、县黄金局:创新载体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调研工作

  12、经合局:创新招商工作方式,拓宽招商渠道

  13、文物旅游局:渭南·潼关华山——黄河旅游精品区建设

  14、县财政局:建立潼关县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

  15、县检察院:严把关口 注重质量 确保案件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了

  16、国税局:金银首饰零售行业税收管理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反映了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单位)全年工作的实际情况,与领导干部和群众的评价意见是基本一致的,比较客观公正。应该充分肯定的是,各乡(镇)的年度目标任务都完成的比较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应当受到肯定。特别需要说明的是,黄金局、国土资源局2013年目标任务完成的比较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较高,由于在县纪委开展的“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中分别处于所在序列的末位,按照考核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被确定为一般等次。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特别是排名靠后的单位、被列入一般等次的单位,要客观、全面、正确地看待考核结果,认真分析原因,寻找差距,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奋力拼搏,争先进位,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