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组通〔2013〕45号
关于印发《潼关县村干部“四挂钩”绩效补贴考核内容及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潼关县村干部绩效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潼办发〔2012〕22号)精神,各成员部门对《潼关县村干部“四挂钩”绩效补贴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潼关县村干部“四挂钩”绩效补贴
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信访稳定、平安创建
1、信访局关于信访稳定考核内容及标准
①半年内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的;
②半年内发生到市或赴省集体上访的;
③半年内发生重复来县集体上访或重大活动、会议期间堵门、拦车等过激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县委政法委关于平安创建考核内容及标准
①社会治安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位列本乡镇末位或全县后3位的;
②发生杀人、放火、投毒、爆炸、重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或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
③未完成村综治维稳工作规范化建设任务的。
以上六项考核指标,均为一票否决项。若半年考核出现任意一项,则不发放信访稳定平安创建考核半年绩效补贴。
二、基层组织建设、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1、县委组织部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考核内容及标准
①村两委班子健全,团结协作。班子民主测评中优秀票和良好票合计达到有效测评票的90%以上,其中优秀票达到有效测评票80%以上;
②“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扎实开展,“较好”类村以下的每年要晋位1个档次;
③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1次党小组会,每季度组织1次党课。每年组织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评议村干部会;
④建立健全党务、村务公开制度,每月公开1次村级重大事务,每次公开内容有记录,有照片;
⑤远程教育设备不得出现“零”点击。
⑥有规范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每月至少运用2次。
以上六项考核指标,均为一票否决项。若半年考核任意一项未达到标准,则不发放基层组织建设考核半年绩效补贴。
2、县农业局关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考核内容及标准
①设施蔬菜发展当年新增日光温室10亩以上或大棚30亩以上;
②花椒、核桃等经济林;苹果、葡萄等水果;黄花菜、药材等特色产业面积新增100亩以上,或新增特色产业种植规模占全村耕地面积15%以上;
③畜牧产业:有村级动物防疫员,完成防疫任务,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前提下,猪、牛、羊、鸡等畜禽存栏较上年增长20%以上或完成新建规模场(猪100头、羊100只、牛50头、笼养鸡3000只、土鸡1000只)一个;
④乡镇企业、第三产业(旅游、运输、建筑、劳务输出、商贸流通等)发展较快,产值占到全村总产值20%以上;
⑤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增长20%以上。
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实行年终考核。以上五项达到任意一项,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考核达标。
三、投资环境、安全生产
1、县纪检委关于投资环境考核内容及标准
①半年内所辖村组发生严重干扰、阻扰、破坏项目建设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的行为;
②半年内出现村干部有重大违纪等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严重影响潼关对外形象的行为。
2、潼关县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及标准
①半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②确定村组安全负责人(以村委会文件为准)并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③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板报、固定标语、宣传牌等形式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宣传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以图片资料为准);
④半年内辖区内无“三小提金”等非法矿业生产行为(此项考核由县环保局和矿山综合执法局负责考核,县安监局负责汇总上报);
以上六项考核指标,均为一票否决项。若半年考核任意一项未达到标准,则不发放投资环境、安全生产考核半年绩效补贴。
四、计划生育、村容村貌
1、潼关县计生局关于计划生育考核内容及标准
①村上半年内无计划外生育;
②母亲健康工程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检查率均达到85%以上;
③村级计生工作正常开展,有机构、有专干、有阵地、有宣传氛围;
④在省、市抽查和督查中,质量指标均达标,未给县上工作造成影响。
2、潼关县委农工部关于村容村貌考核内容及标准
①村上有支书或主任主抓的环境卫生管理站,并按每组1人组建了村级保洁员队伍;保洁员工资有保障,工作能正常开展;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员管理办法;
②村内有垃圾收集点,村上有垃圾填埋处理点位,垃圾填埋处理符合要求;
③村容村貌整洁,村内村外绿化,巷道硬化亮化,门前干净卫生,村内无污水,无有碍观瞻物。
以上七项考核指标,均为一票否决项。若半年考核任意一项未达到标准,则不发放计划生育、村容村貌考核半年绩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