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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潼组通[2013]27

关于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党(工)委,县级各部门(单位)党总支、党支部:

为及时、全面反映我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出现的新情况,值得借鉴的好经验,充分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交流、推广典型,更好地指导活动开展。现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重点

1、中、省、市、县有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大决策出台后,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的具体落实措施,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2、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提炼出的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有参考价值的各种专题调研报告,各级领导干部的新思路、新观点和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3、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在研究解决点上的问题时总结的特殊性办法;在研究解决面上的问题时总结的规律性办法;在研究解决反复发生的问题时,从体制机制入手,找到的创新举措。

4、当前基层干部对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二、报送数量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每周报送2篇信息。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把信息报送工作纳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落实专人负责,明确一名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文字功底扎实的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2、在确保数量的同时,要深入挖掘信息资源,仔细研究信息报送的重点和表达角度,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及时关注、跟踪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在贯彻群众路线方面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和热难点问题,多撰写一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信息。

3、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信息联络员名单于6月10日前报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组织部党建组)。

                   

                   

                   中共潼关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