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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党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潼组通[2013]11

  

各党(工)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建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党建信息反映基层党建情况、指导工作、服务领导决策的作用,加大全县党建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全面地反映各单位加强党建工作的特色经验及工作成果,现就规范党建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信息机构,落实党建信息工作人员

1、完善机构。各党(工)委,特别是新成立的党(工)委,要尽快成立专门的信息机构,确定主管领导和专职党建信息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积极做好党建信息报送工作。同时,各党(工)委要组建自己的信息员队伍,把选调生、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全体党员干部纳入管理范围,建立起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信息员队伍,形成专职管理、兼职撰写、全员参与的工作新格局。

2、报送《潼关县党建工作信息员登记表》。各党(工)委要确定一名负责党建信息工作的主管领导和一名思想政治素质高,从事和熟悉党建工作,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的骨干信息员,并2013322日前,填写《潼关县党建工作信息员登记表》,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县委组织部信息调研组。

3党建信息员职责。

1)准确把握县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及阶段工作重点,及时采集、报送本单位加强党建工作的工作信息。

2)挖掘和总结典型,宣传推广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在推进党建工作创新的特色经验及先进事迹。

3)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信息沟通,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反映情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二、规范党建信息报送

1、各党(工)委上报的党建信息应是本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务工作创新、党建活动、党建发展思路及党建调研报告等,不能将工作方案、安排意见、工作汇报等替代党建信息。

2、党建工作信息员每月必须向县委组织部信息调研组报送不少于2篇的党建工作信息,县委组织部每月汇总得分并在《潼关组工》进行通报(上报的非党建工作信息一律不计分)。

3、党建工作信息员上报党建工作信息须经主管领导把关、审阅同意后方能报送。信息报送统一以word形式发送到县委组织部信息调研组电子信箱:tgxxdyan2007@126.com电子邮件必须填写“主题”,并由专人固定发送。

4、县委组织部将择优署名在《潼关组工》、《潼关党建网》刊发各党(工)委上报的信息稿件、调研报告等,并向省、市组织部门及各级党建刊物推荐上报,对于影响较大、内涵较深的稿件,将以送阅件的形式报送相关县级领导,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基础和依据。

联系人:李东战             联系电话:3815752

附件:《潼关县党建工作信息员登记表》

   

 

 

201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