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党建专题
  3. 学习译站
  4. 正文
我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研讨班文章摘登

编者按 省委举办的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研讨班于2月27日至3月14日分三期进行。参加研讨班的领导同志,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扎实”的要求,对照省委20项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聚焦法治陕西建设中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分组研讨,切磋交流,相互借鉴,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增强了信心。现摘登10名领导干部的学习体会文章,供大家学习时参考。

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西安市副市长 方光华

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没有这个前提,我们的法治国家建设,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就会迷失方向。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治模式、法治道路就是我们的理论、模式和立场。

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主观与客观一致,认识与实践相统一,实事求是地认识客观事物和决定对客观事物的态度,是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路线的基本特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在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在我们党付出了巨大代价之后才确立的。中国革命如何搞,并不是靠翻译和阅读马克思主义的本本就可以解决的,在马克思主义本本上,并没有为中国共产党人解决中国革命问题提供现成答案。中国改革的道路如何走,也不是靠生搬照抄世界其他国家的经验就可以解决的。今天我们的法治国家建设,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同样要靠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毛泽东同志说:“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邓小平同志进一步发展了毛泽东同志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他更明确地指出:“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当成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准”。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命线,只有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的法治国家建设,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才有前途和活力。

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必须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毛泽东说:“共产党也有他的作风,就是:艰苦奋斗!这是每一个共产党员,每一个革命家的作风。”习近平总书记说:“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品质,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基,也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的根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克服享乐主义的独特功能和政治价值,也是抗衡西方敌对势力实施“西化”政策的精神支柱。对法治国家建设,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同样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价值。

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政府

铜川市市长 郭大为

省委举办全省领导干部法治陕西建设专题研讨班,对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是强化了法治理念。使法治精神入心、入脑、入髓。法是自然中固有的最高理性。改革和法治是推动发展的鸟之两翼、车子两轮,假如改革是篇“大文章”,法治就是“大纲”,纲立则文顺,纲举则目张。法治是发展的“助推器”、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是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重武器”。作为领导干部,敬畏法律是“必修课”,一定要绷紧法治这根弦。只有树立法治信仰,强化法治理念,才能打牢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思想根基。只有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理念,才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做到至信而笃定,不被杂音噪音所惑。

二是强化了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第一思维,规则思维、合法性思维、公平正义思维、程序思维、权力制约思维等都是法治思维的题中应有之义。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常态下必须树立法治思维。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下,领导干部心中无法、不依法办事,就是瞎折腾,就会“好心办坏事”。必须坚决摒弃概念化思维、运动式思维、家长式思维、情绪化思维和管控式思维,坚决杜绝“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错误思想,以法治思维的强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强化了法治自觉。深感法治精神内化于心的重要性,只有在灵魂深处崇尚法律,才能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作为领导干部,要把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体现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是最好的发展环境。改革能不能行稳致远,关键取决于法治体系是否健全、厉行法治是否有力。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

四是强化了法治担当。领导干部是法治实践的引领者、推动者,是依法行政的骨干力量、中坚力量。作为地方行政主官,在推动法治建设当中,必须自觉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推进法治建设的模范。同时,抓好本地区的“关键少数”,加强法律学习培训,增加学法的强度和密度,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能力。教育全市广大干部讲政治、遵法纪、守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为上的“老实人”、作风上的“干净人”和生活上的“健康人”。

落实讲话精神 做好“三农”工作

汉中市副市长 王山稳

落实讲话精神、推动“三农”工作,必须直面客观存在的问题。汉中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市,近年来“三农”工作有了较快发展。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偏低、农业依然不强;城乡一体化步伐缓慢,农村依然不美;农民收入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农民依然不富。到2020年,我们要同步够格进入小康社会,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发挥特色优势、升级释放潜能,下决心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补齐短板。

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总书记认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症结在结构、难点在结构、突破点也在结构。产业结构低端化状况不改变,经济整体素质、效益、竞争力、可持续性就难以提高。”这为汉中农业进一步指明了突破方向,我们要把市场需求作为“导航灯”,把资源禀赋作为“定位器”,以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坚持“全产业链”发展理念,积极促进涉农产业进一步融合,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流通在产值中的占比和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大力实施品牌引领战略,打开水源地优质农产品进入“京津冀”大市场的通道。

不断增强“三农”改革实效。在新常态下解决“三农”问题、增强发展动力要靠改革。我们要把贯彻中省农村改革总体部署和汉中市情紧密结合,从制约“三农”发展最突出、最关键的症结改起,从农民最期盼解决的问题改起,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三农”改革整体推进,形成符合秦巴山区“三农”发展的模式。

要抓好农村民生改善。把群众的期盼作为“三农”工作的努力方向,持续抓好支撑农村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稳定粮食生产,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健全农业服务体系。针对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滞后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投入,落实各级责任,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要建好党的前沿阵地。“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我们要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持续引向深入、覆盖基层,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建设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选出好班子、选准带头人,统筹安排、同步推进镇村综合改革。

要搞好农村法治建设。我们要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必须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好党在农村的各项决策,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好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必须严格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引导农民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基础。

推动延安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延安市副市长 郝宝仓

发展红色旅游既是一项经济工程、文化工程,更是一项政治工程,对于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爱国情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一定要统筹保护和利用延安丰富的文化、文物、旅游资源,按照一体规划、融合发展的思路,在文物保护中融入旅游开发,在旅游开发中强化文物保护,在发挥延安三大教育基地的功能作用中促进红色旅游持续快速发展。要注重突出红色旅游的教育功能。借助社会力量,全面系统加强延安革命文化、历史文化文物的研究工作,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内涵,充实内部陈列布展内容,创新展示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旅游深入浅出、潜移默化、寓教于游的特点,使游客通过瞻仰革命遗址遗迹和革命先烈,接受红色精神洗礼,增强爱国热情,坚定理想信念,传承优良作风。要始终坚持“保护是根本”的原则,重点加强对革命旧址本体真实性、完整性的保护,避免出现保护性破坏、利用性破坏和建设性破坏等问题。要在确保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逐步从传统的、单一的、限制性的保护思维和模式解放出来,加快打造一批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努力抢占红色旅游发展的制高点。维修革命旧址要遵循历史、修旧如旧,不能为了追求奢华洋气对红色旅游资源进行过度、盲目开发,避免红色旅游过于娱乐化、商业化,保护红色革命文化庄严肃穆。

要按照“中国革命圣地、历史文化名城、优秀旅游城市”的城市定位,充分认识延安红色资源、人文历史资源、自然遗产资源的人文性、唯一性、至高性,站在全国、全省的高度,站在建设文化名市、旅游名市的高度,进一步找准定位,放宽视野,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切实把整个延安作为一个大景区进行规划建设,大力实施“文化引领、旅游带动”、“中疏外扩、上山建城”战略,加快推进延安旧城改造、新区开发,革命旧址群保护,红色革命历史博物馆群打造,枣园、杨家岭等“十大”革命旧址景区提升,黄帝陵、黄河壶口、延川文安驿等“五大”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等一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逐步恢复延安古城风貌,彰显革命圣地特色,追寻红色历史记忆,留住文化发展根脉,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努力把延安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红色博物馆城、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和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红色旅游首选目的地,给世人展示一个现代的延安、神圣的延安和心目中想象的延安。

领导干部必须坚守法治思维底线

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 应宏锋

领导干部履职、行政,应当有什么样的思维方式?行政工作中,我们的思维方式有多种:哲学思维、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法治思维,也有人治思维、人情思维、权力思维等等。每一种思维方式,既与学识水平有关,也与价值理念相连,既有理性成分,也有感性成分,交织在我们工作的处事方法和态度中。不同情况,各有侧重,难言对错。然而,这些思维,既是方法论,也是价值观。作为一个合格领导干部,履职、行政,一定要有底线,就是合情理、不违法。从思维而言,这个底线就是法治思维:不能突破法律,不能违背人类良知!

特别是在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备、法治建设还在路上的今天,领导干部这些“关键少数”是否尊法、守法,已成为广大群众是否信法、守法的风向标。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引领着法律地位在人们心目中的分量。什么时候领导干部都能摸摸良心、看看是否踩了这个底线,老百姓一定会把法律奉若神明;什么时候领导干部把法律当做“橡皮泥”、“稻草人”,老百姓眼中的法律就只是“纸老虎”、“画中龙”。

当前,运用法治思维治国理政,已经成为领导干部面临的一场“大考”。考的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精神,考的是领导干部的尊法境界,考的是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只有固守法治思维的底线,才能尊法由心生,学法动真情,用法有公道,守法如守身。尊法,是法治思维的核心,奉法为天,是一种境界,心存敬畏,无镜自悬;学法,是法治思维的基础,明其义理,熟读条文,才能融会贯通,行而有据;用法,是法治思维的逻辑终点,学而为用,知行一致,一视同仁,一把尺子量到底;守法,是法治思维的边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把边界视为高压线,为权力筑起“笼子”,使“不愿、不能、不敢”成为一种习惯。

只有这样,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不会违反法律规定“乱作为”、违反法律程序“擅作为”、妄对法律要求“不作为”,才会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有权不任性,有责勇担当,将法治内化于心,贯彻始终,成为自己发自内心的价值追求。也才能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公权力的权威,真正看得见、信得过、感受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这个社会,才能真正树立起法律的威严,树立起法律的公认,树立起法律的可信。才能使法治像春风、像阳光,让社会的每个人真正感受到温暖,感受到芬芳,感受到美好,感受到生活充满了爱。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长 袁朗

政治生态是一定政治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政治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所形成的生态联动,是一个地方或一个领域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党的十八大深刻分析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大风险”,明确提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是优化政治生态尤其是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任务和重要标准。

制度是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决定性因素,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完善的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使好人更好地做好事、使公共权力最大程度地释放出谋求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发展的正能量。规矩是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基本规范,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必须从制度、纪律、规矩三个方面共同用力,形成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良性政治生态。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所谓“破”,就要继续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以坚决的反腐败清除破坏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面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客观实际,我们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动摇,继续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坚决查处腐败,清除一切有损党内政治生态的消极腐败因素。所谓“立”,就要继续坚定不移从制度上纠正“四风”,以完善的制度强化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权威,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定不移的反腐败斗争必须与坚持不懈的制度改革和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只要我们坚持制度改革不动摇、强化制度建设不放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懈怠,就一定能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创造和保持良好的从政、执政环境。

做一名合格的“关键少数”

安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汉滨区委书记 陈勇

在当前“新常态”下,新挑战蕴育着更大机遇,新使命也必须力求更大作为,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必须牢记“不可为”、坚持“必须为”、做到“勇于为”,带头做好“关键少数”,以上率下践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

首先,牢记“不可为”,就是自觉懂规矩、守纪律,自觉规范行为,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行有所止、举有所虑,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逾越法律红线,法律没有规定的不要去做,当“法定性”与“合理性”发生冲突时,要遵从“法定性”原则,切实做到“无法律则无行政”。不触碰纪律防线,党的规矩包括很多,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都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规矩,我们要按照总书记“五个必须”的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财经、生活等纪律规定。不突破道德底线,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众人物,其言行举止更具有区域影响力,更应该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不做有违道德、有悖社会风气的事,自觉做良好风气的执行者、引领者和倡导者。

其次,坚持“必须为”,就是要认清责任、落实责任。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一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亲力亲为的推动执行职责。二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三要保持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群众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把全部工作体现到增进群众福祉上。

第三,做到“勇于为”,就是要敢于担责、勇于担当。要做到:一是能扛事,面对重大原则问题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面对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要迎难而上、攻坚克难,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要豁得出来、顶得上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于较真、敢抓敢管。二是敢担责,有以天下为己任的担当精神、责任意识,摒弃畏畏缩缩、患得患失的想法,大胆改革、勇于创新,“甩开膀子”大干一番事业,不能当因循守旧的“平庸官”、逃避责任的“圆滑官”。三是干成事,敢于决断、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在急难险重问题面前能够展现出来党员领导干部的作用、价值和水平,能够在挑战中把握机遇,在困境中找到出路,担起人民的重托和历史的大任。

做守纪律讲规矩的领导干部

商洛市委书记 胡润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动员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实践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努力争当尊法畏法、学法知法、守法执法、用法依法和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些重要论述,给全党以猛击一掌式的警醒,让我们重新审视并切身感受到“规矩”二字沉甸甸的分量。对于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明确要求。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决落实、认真践行,真正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行为自觉。

一要旗帜鲜明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作为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政治规矩,真正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要讲政治、顾大局,自觉围绕“四个全面”的大局抓好工作落实,决不允许各行其是、以私废公,决不允许搞地方保护主义和小团体行为,决不允许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搞成不受组织约束和群众监督的“私人领地”。二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决不允许任意裁剪,合意则取、不合意则舍,搞“选择性执行”;决不允许做一些小动作,夹带私货,搞“附加性执行”;决不允许弄虚作假,乱开口子,搞“欺骗性执行”,切实做到一个调子唱到底,一个目标干到底、一个责任负到底、完不成任务一查到底。三要高度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面的、无条件的,不能做选择题,各项纪律和规矩都要严格执行、严格遵守;是对全体党员干部而言的,没有局外人,不能有例外,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要自觉遵守,既不能因为是普通党员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更不能因为位高权重而无视纪律规矩的约束。

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省科技厅副厅长 孙科

习总书记对陕西的科技发展高度重视,也寄予厚望。专程考察了中科院西安光机所,对科技人员说,核心技术靠化缘是要不来的,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国际科技发展制高点,努力多出创新成果。在考察结束时讲到,要推动创新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要构建完善以国家级开发区为骨干引领的高新技术产业带、以大学科技园为骨干引领的产学研紧密结合体系,形成具有陕西特色和优势的创新驱动发展体系。这些嘱托,既是一种鼓励,更是一种鞭策。我们一定要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加大科技体制改革力度,释放科技大省潜能,使科技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具体地说,在理念和思路上要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科技发展战略部署要实现从“小局”到“大局”的转变。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打破部门条块分割,统筹各路科技大军,切实解决科技资源分散、分离、分隔的局面,形成千军万马、浩浩荡荡,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合力。科技创新的根本价值,就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驱动发展;要瞄准需求抓科技,既要立足科技自身发展,大力强化科技核心基础能力,着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又要立足创新驱动全局,推动科技全面融入经济社会主战场,特别是要聚焦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和资源环境等领域,让科技创新转化为新产品,形成新产业,创造新需求。

二是科技创新的主体要实现从“小众”到“大众”的转变。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科技创新的依托力量正由小众向大众转变、由“精英”向“草根”转变。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要大力发展众创空间,使“草根”创新蔚然成风、遍地开花。我们既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骨干和引领带动作用;又要面向最广大的科研人员和社会公众,不拘一格支持个人创业和“草根创新”,激发大众创业积极性,开拓万众创新的局面。

三是科技资源配置要从关注项目向关注人才转变。习总书记指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科技创新,人才为本,人才是创新的根基和核心要素。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既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解决重大问题,发挥科技引领支撑作用;又要统筹兼顾,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重要任务,要在用好、吸引、培养上下功夫,加大对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他们自由畅想、潜心研究,使陕西成为我国重要的创新创业的高地。

实现法治与德治有机融合

省社会科学院院长 任宗哲

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程中,发挥法治与德治的合力,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它需要法治与德治的共同保障。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客观要求,也是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决定》要求: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它需要有完备的法律规范作为基础;同时,市场经济应有道德取向,需要有力的道德配合和约束。缺失了道德基础,市场经济必然沦为唯利是图的竞技场;没有了法治保障,市场经济同样会陷入纷乱无序的失范状态。实现法治与德治有机融合,能够协调市场经济中的利益矛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参与主体的积极性的发挥,生产力得到解放,但也出现了贫富差距悬殊等现象,人们对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增长,社会矛盾难免出现,这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更有违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因此,必须用符合公正的法律来调整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公正现象,用社会主义道德来帮助社会和谐的实现。

法治与徳治有机融合,实现法治陕西,必须树立法治信仰。所谓法治信仰,是人们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和捍卫法律。一旦法治成为一种信仰,人们就会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法律只有被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对于执政者来说,法治信仰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础。只有对法治有着发自内心的信仰,才有可能形成法治思维,才能主动、自觉和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对于一般公民来说,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在于人民真诚的信仰。只有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出规则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