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潼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潼关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期,我省西安市出现多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为扎实推动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根据我省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和县委要求,现就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通知如下:
一、带头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思考谋划工作中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守牢疫情防控底线。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中,时刻对照“四个是否”(是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群众安危放在心里、把防控责任扛在肩上;是否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是否严密细致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否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增强社会信心。),带头把各项防控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力争要通过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县筑起坚固的抗疫防线。
二、模范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一要自觉执行非必要不离潼、不出省、不去西安等疫情风险地区的规定。二要自觉执行“双报备”制度(离开县境前报备,返潼前报备)。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能离开县境;返潼前,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备,告知旅居史、返潼前核酸检测结果,落地第一时间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于因外出给我县疫情防控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要教育动员家属及身边的人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三要带头做到“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组织、不参加各类聚会聚餐和聚众娱乐。
三、带头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一要自觉接种新冠疫苗,同时动员亲属和身边的人及时接种。二要在出入公共场所时主动配合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一米线”等常态化措施。三是要带头遵守公共管理规定,不搞特殊、不搞变通、不讲条件,自觉遵守交通管制、卡点检查,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报备报告、隔离观察等要求。
四、带头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宣传,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五、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要树立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意识,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安排,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工作,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六、主动投入抗疫一线。积极参与到村、社区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主动参与到入户排查、交通要道值守防疫政策宣传等工作,努力冲在前,率先做示范;要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冲得上,扎得住,打得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