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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村级规范管理新机制

今年以来,潼关县围绕“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部长项目的实施,紧扣有效破解村级“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执行失范、监督薄弱等问题,按照“抓紧完善、强化规范、重在落实、贵在坚持、成在实效”的思路,逐步建立 “科学确权、阳光晒权、严格控权、规范用权”的“微清单+办理流程+全程监督”的运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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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会

厘清职权,让权力职责更明晰。围绕村务决策、“三资”管理、项目建设、民生保障、便民服务等方面,全面梳理汇总涉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的事项,制定出台《潼关县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 “两个清单”: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明确村级重大决策事项和村级日常性管理服务事项2个大类、9个分类、56项“小微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明确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的责任清单,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权力定下“边界”,让“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做到基层“小微权力”标靶化管理。

阳光公开,让群众心里更敞亮。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通过分发、张贴“小微权力服务连心卡”、管理明白卡、漫画等多种形式,采用“线上、线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立体化宣传模式,让群众明白有事情“找谁办、怎么办”。通过实施镇(街道)党(工)委对村干部“三个提醒”预警机制(即事前普遍提醒谈话、事中专项提醒谈话、事后纠错提醒谈话),对“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有效防范廉洁风险,给“微官”行使“微权”套上“紧箍咒”。

规范流程,为民服务更高效。一方面,按照村级重大事项和日常性事务两大类权力清单,规范“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重大事项的办理坚持“四议两公开”制度,突出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日常性事务办理突出便民、简捷、高效,并以“一事一清单、一单一流程”方式绘制流程图,确保每张流程图都做到“六个明确”(即事项名称、权力依据、办理主体、运行方式、时间要求、纪律规定明确),让干部看图办事、照单操作、流程管理,让群众有效参与、看图监督、依规维权。另一方面,依托“小微权力清单”整合村级服务事项,将“小微权力清单”事项纳入村级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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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观摩吴村中心社区“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情况

聚焦重点,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回应民之所需,落实民之所盼。针对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问题,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联合县民政局,先后深入各镇(街道)、村(社区)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进行研讨,要求各镇(街道)有针对性的将“小微权力清单”再细化、再分类、再完善,指导各村量身制定适合自己的“小微权力清单”。在今后工作中,将每半年对清单制度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每年依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清单进行一次调整修正,推动制度不断健全完善。

强化督查,推动制度落地生根。把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运行情况与村干部考核定档、评先评优挂钩,采取提醒督办、走访群众、抽查资料等形式,督促各村严格落实。同时,县纪委监委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双述双评”的重要内容,把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一个重要方面,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肃问责倒逼履职尽责,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制度落实在基层。

(供稿:潼关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