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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陕西传媒网讯(记者陈圣强 通讯员 孙晓磊 杨瑞)为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切实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潼关县在祥和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暨“新消费我做主”主题宣传活动,现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和维权投诉。

  在活动现场,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20余家行政执法部门和企业,悬挂宣传横幅、设立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台、展示产品台,向群众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就群众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记者看到,宣传人员通过真假商品对比,现场向消费者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向消费者耐心讲解30余种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方法,提高了消费者鉴别真假商品的能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活动现场设立了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台)、假冒商品展示台、法律法规咨询台,组织了机动投诉举报处理分队,现场向消费者发放宣传册、讲解消费维权知识、听取消费者投诉。

  在县烟草专卖局的宣传点围聚了好多群众,工作人员正在认真给群众讲解如何辩解假烟。记者看到,工作人员从香烟的外包装、外形、二维码、烟丝、烟味等几个方面给群众讲解香烟真假辨别。听完工作人员的讲解,群众刘东明告诉记者,原来买到烟不会辨别,通过工作人员讲解学会了香烟的辨别方法。

  据了解,活动当天该县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读本500本,《消费者维权手册》200余本,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各类咨询160余人,受理投诉5起,现场调处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