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潼关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截止目前,查处违纪案件4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4人,涉及乡科级干部9人,挽回经济损失65.54万元。
突出压力传导,倒逼责任落实。县纪委规定每周一各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须向县纪委包联领导汇报该单位纪律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连续两周、四周零报告的,分别由县纪委包联领导、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对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部门、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监督责任。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仍然强烈的部门、单位,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对管辖地区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突出或者有案不查、袒护包庇的,严肃问责;对监管部门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绝不姑息。
突出信访畅通,提升审查效率。严格落实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开通了“纪检监察信访管理系统”、“12388信访举报网站”、“潼关县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设立了网络举报信箱,设置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直通车举报窗口,公开了信访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途径。将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人逐案梳理、造册、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时限,以“信访督办”的形式交办给各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同时,采取“一个信访案、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落实了包案领导,县纪委对不能按期办结的进行约谈,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保证案件快查快结。
突出监督检查,推动作风转变。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为抓手,深入开展“庸懒散奢乱”纪律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加强了对侵占各种惠农补贴资金、教育乱收费、卫生专项资金使用、土地拆迁、公路“三乱”及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着力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今年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78次,下发通报2期,提醒整改函50件,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2人次,给予党纪处分2人次,警示训诫38人次,对县医院违规公款消费问题、安监局一名领导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财政局一中层干部违规为其子操办婚礼收受礼金问题、工商行政管理局一基层所所长弄虚作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小企业局两名职工不遵守工作纪律问题等五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突出执纪问责,严查腐败问题。明确审查重点,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涉农补贴资金、“三资”管理、扶贫救济、低保医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筛选出的问题线索登记造册,及时交由相关科室进行初核。对问题反映严重、基层查办阻力大的线索,建立纪检监察室业务联系制度和办案协作区制度,实行一个纪检监察室定向联系一个镇和六七个部门,凡基层纪委开展自办案件调查,县纪委跟进指导。同时将全县6个镇划分为两个查办案件协作区,101个县直单位划分为六个办案协作区,各镇纪委对排查出的重要复杂案件线索或基层纪委查处有困难、有阻力的案件,由协作片区调集办案力量集中办理。涉及大要案的,由县纪委案件检查室参与调查、协调指导。制度的创新带来的显著的变化,一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行为受到严厉惩治。今年以来,共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1案1人。(焦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