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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积极贯彻落实市纪委第三季度纪检监察重点工作讲评会精神

  市纪委2015年第三季度全市纪检监察重点工作讲评会召开后,潼关县纪委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深刻领会会议要求,明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强力推进纪律审查工作。

  一是实行纪律审查常委包联负责制。严格落实“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包结案”的办案责任制,每名常委联系1个镇和8到10个部门。具体办案过程中每个案子查办都由一名常委具体负责,发案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全程参与纪律审查进展情况,随时向纪委常委会汇报。

  二是积极摸排问题线索。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整排办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项目和中心工作,结合全县开展的“庸、懒、散、奢、乱”纪律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排查问题线索。同时要求每个室每季度向委局机关必须提供1条有价值的、具有可查性的案源线索,各涉案室对各自承办的及转到基层纪检组织的问题线索要积极办理,不等不靠,严格按照纪律审查有关程序按期办结。

  三是加大纪律审查监督工作力度。按照潼办字(2014)120号文件精神,由县纪委常委和联系室对所包联的镇和单位加大纪律审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常委和联系室积极与所包联单位联系,定期不定期深入所包联镇及单位,督促指导其按时完成纪律审查任务,每两天向委(局)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包联单位纪律审查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基层纪检组织纪律审查工作周报告制度,各基层纪检组织每周一向县纪委报告各自的纪律审查工作进展情况。对连续两周零报告的,由县纪委包联常委对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四周零报告的,由县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对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未完成问题线索、完不成自办案件的,将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纪检组织负责人的责任。(焦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