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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樊正学主持召开县委中心组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会

  9月24日,县委书记樊正学主持召开县委中心组第十三次集体学习,并代表市委宣布了有关任免决定。

  学习会前,县委书记樊正学代市委宣布了有关任免决定。市委决定,惠建军同志任中共潼关县委副书记,不再担任中共潼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马世仓同志任中共潼关县委委员、常委、中共潼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市委提名隋晓会同志不再担任潼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以严和实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的讲话精神,学习了赵乐际发表的《认真贯彻〈巡视条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文章、《中共中央关于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等内容。

  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县委书记樊正学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学习贯彻、宣传好《条例》精神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来抓。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巡视工作的要求上来。要围绕贯彻《条例》精神切实担负好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全县纪律作风百日整顿活动,要抓早抓小,标本兼治,使学习贯彻《条例》的过程成为全面推进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过程。

  关于学习《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樊正学指出,该案件教训极其深刻,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着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把理想信念、党性原则、为民宗旨、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法治观念、廉洁观念、担当精神等牢固树立起来,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责任红线,从而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要追究。樊正学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学习理解《办法》内容,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要进一步规范我县当前环保工作,从严排查梳理环保工作漏洞,坚决禁止不符合《办法》规定的行为和做法,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会议还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用权”专题进行了研讨发言。樊正学与与会人员分享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畅谈了对“三严三实”、“严于用权”的认识、理解,即在工作生活中如何做到“严于用权”,将权力用在为民服务上,樊正学指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权为民所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致性,要敬畏权力,做到公正用权、依法依规用权。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自觉性,勇于接受监督,真正把权力用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用到提升民生褔祉上。

  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锋传达了全省从严管理干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陆治源关于“三严三实”有关指示精神。会议要求:全县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从严管理干部精神,认真分析全县在从严管理干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持续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加强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为“三个陕西”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