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潼关县政府下发文件,就试行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提出指导意见。
据了解,此次“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范围主要是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职员工。主要内容为, 编制、教育部门按照编制标准核算全县教师编制总量,科学设置学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数;学校具体负责教师聘用和教师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采用校内聘用(不超过总设岗位90%)和校际间聘用(不低于总设岗位10%),体、音、美教师采用“大学区包联”形式进行。未能聘用的教职工,向县教育局提出转岗申请。如不愿转岗,工作由原学校安排,但不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后还未能被聘用的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离岗培训,培训后仍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要调离教师岗位。
该县力争三年内实现县域内“县管校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到2018年实现全县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备均衡,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另悉,为落实“教育兴潼”战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潼关县政府决定每年投入不低于80万元的经费,用于教师专项培训。该县将全面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岗位能力培训,加强幼儿教师全员培训、班主任培训、体音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工作。定期聘请省内外知名教育专家、优秀校长、学术名师、管理专家等对全县教师进行专题培训。与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加强合作,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利用3年时间,使全县200名教育管理干部和1000名中青年教师得到高层次培训。鼓励45岁以下中小学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脱产进修、远程教育、自学考试、攻读教育硕士等多种学习途径提高学历水平。对于取得本科以上学历证书的教师,县政府将设立专项经费,按照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为使教师培训工作落实到位,该县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为成员的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教师培训指导和组织工作。县教育局和人社局对教师培训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