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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探索建立党务干部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潼关县探索建立党务干部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为了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党务干部工作水平和从事党务工作的积极性,潼关县探索建立党务干部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重点对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能力水平进行定期考试,评定职级,实行持证上岗。

    一、明确标准条件,公开报名登记。职业资格认定共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职级,每年县上集中进行一次考试评定。凡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党龄,年龄60周岁以下,热爱党的事业、愿意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均可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对报考中级资格职称的,须具有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和初级资格,近2年荣获基层党(工)委以上表彰;报考高级资格职称的,须具有中级资格并现从事党务工作,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近3年荣获县委以上表彰。
    二、严格审批程序,逐人资格认定。县上专门成立党务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小组,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具体负责职业资格认定的组织、协调。工作中,严把三个环节:一是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资格认定工作小组,根据登记备案的报名者基本信息,对照标准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人员名单。二是集中培训。针对党务职业不同等级的报考情况,制定专项培训工作计划,组织报考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强化党建实务方面的学习。三是组织评审。区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职级,分别组织书面答卷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资格认定工作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民主评议等形式,到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对其日常表现进行考察鉴定,深入了解党务干部工作能力,然后再认定职级资格。经综合评审合格的,县上统一编码、统一颁发党务干部职业资格证书。

    三、运用认定结果,加强监督检查。 规定,全县各部门、单位在配备本单位党务干部时,要优先选用获得党务职业资格证书的干部,并对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每月适当进行一定的补助,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对已持证上岗的党务干部,每半年要向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党建工作述职,接受监督。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党务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县委组织部对该项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凡长期没有培养出具有党务职业资格证书的干部或没有落实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的单位,县委组织部将对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确保了该项制度贯彻落实。

                                (中共潼关县委组织部  刘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