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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红袖章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潼关县委组织部

  中共潼关县委宣传部

  潼 关 县 文 明 办

  关于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

  开展红袖章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拓宽在职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社区、奉献社会渠道,探索建立党员联系群众长效机制,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在职党员中开展红袖章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渭组发〔2014〕37号)精神,现就全县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红袖章志愿服务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根本,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引导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开展志愿服务,努力实现“各方组织同参与、在职党员做奉献、居民群众得实惠、社区工作上水平”的总体目标,为全面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区作出贡献。

  二、参与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在职党员,一般到本人居住地社区报到,也可到其单位结对共建社区报到,佩戴“党员志愿服务”红袖章开展服务群众活动。

  三、主要任务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志愿服务涉及方方面面,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和社区党组织要加强联动、共同推进。

  1、单位党组织职责任务。做好思想动员,督促本单位党员到社区报到,认领志愿服务岗位;加强教育引导,鼓励党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热心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强化在职党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加强考核管理,定期了解党员在社区表现和服务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并进行考核评价;提供必要支持,帮助党员解决在社区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参与社区共建,积极配合结对社区党组织设计活动载体,开展各种结对共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2、在职党员职责任务。持《潼关县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证》,主动到居住地社区亮明身份,报到注册成为志愿者;根据社区工作需要和自身特长,认领1个以上社区志愿服务项目或岗位,积极参与助学助困、敬老助残、帮扶优抚、维权帮教以及社区文化、卫生、环保、平安创建等活动;每名在职党员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48小时,每次参加活动后,社区党组织要在活动证上如实填写活动情况。

  3、社区党组织职责任务。掌握党员信息,做到在职党员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兴趣特长、服务意愿等基本情况“四清”;按需设岗定责,全面梳理居民群众的各类需求,分类设置若干服务项目及服务岗位,按照居住区域或党员专长,把党员编入相应的网格服务团队或志愿服务团队,方便党员参与服务;经常组织活动,制定活动计划,丰富活动载体,定期组织在职党员进行志愿服务,各社区结合实际,可探索把每月最后一个周日确定为“统一活动日”志愿服务形式;履行监管职责,随时了解掌握在职党员在社区表现情况,协助单位党组织做好监督管理。引导在职党员争当星级志愿者,按照《陕西省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力争到2020年,三星级以上党员志愿者达到党员志愿者总数的50%以上。

  四、工作措施

  1、建立志愿注册登记制度。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社区党组织要对报到的在职党员进行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建立党员志愿者信息库,在职党员居住地变更的,要及时告知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原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并重新办理报到手续。同时,社区党组织要如实填写活动证上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情况记录,建立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台账,详细记录每次活动内容、地点、参与党员完善等情况。

  2、建立沟通反馈制度。社区党组织每季度末要在职党员活动证上《志愿服务情况反馈》,单位党组织要在反馈单上盖章确认,重要情况可随时反馈。单位要及时与社区沟通,经常了解党员社区表现;定期组织本单位党员座谈交流进社区服务的感受和体会,相互学习借鉴,促进党员更好地在社区发挥作用。

  3、试行考核激励制度。社区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展示党员服务承诺和业绩,也可综合党员服务事项、时长、次数、成效和群众反映等情况,认真做好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适时推选表彰一批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在职党员。单位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党员个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无故不去社区报到,或虽报到但未达基本服务要求的在职党员,取消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每年年底,县委组织部将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社区“评星定级、晋位提档”的重要指标。

  五、活动要求

  1、夯实工作责任。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及时成立领导机构,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和部署推进工作;县委组织部每季度将对活动开展情况督查一次,加强指导;民政局要指导规范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做好服务保障;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督促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及时掌握党员在社区表现,建立工作台账。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协作,积极建立单位党组织行政推动、在职党员自觉报到、社区党组织自觉接纳的三方共动机制,使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坚持领导带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到社区报到认领志愿服务岗位,带头参加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带头服务居民群众,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要关心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经常到社区调查研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3、有序组织报到。各单位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动员,广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使在职党员了解社区、关心社区,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在职党员携县委组织部统一配发的《潼关县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证》,于2014年12月底前到相关社区党组织报到,社区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接洽登记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及时掌握了解在职党员的报到情况,对未能报到的在职党员,要摸清原因,做好工作,督促其及时报到。

  4、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运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兴信息技术平台,加强对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的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打造服务品牌,营造良好氛围。

  5、务求取得实效。在活动开展中,要坚决反对“四风”,严防大呼隆、一阵风,杜绝形式主义。坚持简便易行,不搞繁琐程序,不搞“一刀切”,不提过高要求,让单位好组织、党员好参与、社区好操作。坚持从严要求,报到党员认真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扎实服务,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附件:

  1、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登记表

  2、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台账

  3、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

  中共潼关县委组织部 中共潼关县委宣传部

  潼关县文明办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