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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级部门党(工)委结对社区党组织开展互助共建活动的通知

  各党(工)委:

  为切实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县社区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探索建立机关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互促互助机制,形成机关带社区、社区促机关的基层党建统筹发展新格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中开展结对互助共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双向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以“共建、共创、共享、共管”为抓手,通过开展结对互助共建活动,着力推进机关、社区党建观念、资源、工作的统筹整合,动员机关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合力“文明社区、和谐家园”的建设步伐,基本形成体系健全、机制完善、运转和谐的机关、社区党建统筹发展格局,为建成美丽新潼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结对互助共建活动以“六联六共”为主要内容。

  (一)党建工作联创,共促发展进步。结对党(工)委与社区党组织共同研究制订党员干部培训教育计划,发挥党(工)委党建资源优势,共抓党员教育;从社区居民和单位职工中聘请社区党风廉政义务监督员,定期对社区内的“窗口”业务进行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民主评议,促进社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认真开展“十个一”活动,即结对党(工)委与社区党组织每年签订一份“结对互助共建”计划,联合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举办一次集中学习教育,为社区党组织解决一个实际困难,为社区建设献一策,为社区群众办一件实事,帮扶一户社区贫困家庭,资助一名社区贫困学生,社区为机关提供一项服务,为机关工作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继续深化推行机关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制度,形成“关系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员管理新模式。社区党组织要建立机关在职党员联络服务中心,对在职党员进行登记造册,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情况的记录,定期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并根据他们职业、特长及居住情况,设岗定责,合理设置贴近居民生活的服务岗位,如:党建工作岗、公益服务岗、文明新风岗、美化环境岗、治安维护岗、扶贫济困岗等。各党(工)委要广泛发动在职党员到社区认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认岗,鼓励他们“八小时之内服务单位,八小时之外奉献社会”,积极投身社区建设。通过互助联创活动,共同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思想工作联做,共育“四有”公民。以提高社区居民素质为重点,结对党(工)委与社区党组织协调配合,做好党员和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发挥党(工)委所在部门的优势,协助社区开展各类培训。立足社区和部门实际,借助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知识和特长,加强对社区党员和居民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定期组织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社区,开展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及时帮助社区党组织解决社区和谐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二是深入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形式多样的公民意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部门和社区两方面的优势,形成长期共建的工作合力,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思想优势、组织优势、政治优势,弥补社区党组织相关资源的缺乏。根据结对双方的资源状况,构建可共享、共用的党员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科普基地等,加强对党员和社区群众的教育管理;依托人才优势,积极为社区提供时政讲解员、政策宣传员、思想辅导员、文体指导员、创建督导员等,共同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公民。

  (三)社会治安联防,共筑安居环境。结对党(工)委与社区党组织相互协作,整体联动,协调解决社区内治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安全文明一条街”、“平安巷道”、“文明小区”、“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个人)”等系列创评活动,组建义务巡逻队、帮扶小组和志愿者服务队,健全楼院守护、社区联防等项责任制,划分党员责任区,对社区内关键部位、重点人群、突出矛盾进行综合治理,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疏导化解群众各种矛盾纠纷,共创“和谐社区”。

  (四)公益事业联办,共兴社区服务。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政策、信息、人才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大力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社区解决办公及党员活动场所、群众文体活动场所和为民服务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合社区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定期组织党员义工服务队伍,深入社区和居民家中开展助老、助弱、助残、助学和其他公益性服务,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做好社情民意收集工作,共同协调解决拆迁安置、劳动社保等关系社区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环境卫生联搞,共建宜居社区。开展城市社区亮化、美化、绿化、净化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居民共同参与,集中治理整顿社区环境卫生,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搞好本单位的绿化、美化工作,积极争创园林式社区和花园式单位;落实辖区内门店卫生“门前承包、门内达标”责任制,营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共同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

  (六)文体活动联谊,共倡文明新风。共同担负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职责,配合开展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挖掘社区文化资源,兴办社区文化事业,组建独具特色的社区文化队伍;以校园文化、广场文化等活动为载体,精心设计,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文体联谊活动和社区文化艺术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社区新风尚,不断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社区的文化品位。

  三、具体职责

  社区“结对互助共建”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宏观指导,各镇牵头抓总,结对党(工)委与社区党组织相互配合,具体落实。各自的工作职责是:

  1、县委组织部主要职责:(1)对“结对互助共建”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总体协调,把握工作的方向和进程;(2)研究落实上级有关社区建设的决定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确定年度重点工作;(3)对“结对互助共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2、乡镇党委主要职责:(1)贯彻实施“结对互助共建”工作部署,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2)组织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工作,探索“互助共建”长效机制,督促指导社区党组织落实“结对互助共建”任务;(3)协调共建单位开展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加强交流合作;(4)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镇党委、社区党组织和结对党(工)委参加的党建联席会议;(5)加强对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3、社区党组织主要职责:(1)积极主动地与结对党(工)委联系沟通,做好服务性工作,共同落实“互助共建”任务;(2)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共建渠道,积极为结对党(工)委开展“互助共建”活动创设载体,搭建舞台;(3)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向镇党委汇报并向结对党(工)委通报社区建设情况和“互助共建”情况;(4)主动争取社区党建联席会的支持,协调解决“互助共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结对党(工)委主要职责:(1)每个季度参与社区“互助共建”联席会议,立足社区建设和本单位实际,与镇党委、社区党组织研究制定“互助共建”工作计划;(2)积极配合镇党委、社区党组织设计载体、创新方法、丰富内容,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3)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保证“互助共建”任务的落实;(4)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党员积极参与“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在社区建设、公益事业、帮扶救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共建合力。开展“结对互助共建”活动是加强机关党建和社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各共建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要切实解决建什么,怎么建的问题,把社区“互助共建”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方案,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共建双方的党组织书记为“结对互助、统筹共建”活动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2、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共建机制。要以社区为单位,建立由社区党组织书记、镇包社区领导、共建党(工)委负责人参加的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各镇党委协助社区沟通协调,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共建党(工)委负责人对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通报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工作思路,通报“互助共建”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情况,研究提出加强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社区党组织要建立“互助共建”活动记录册,将共建单位参与的社区活动详细记录,包括图片和资料等。

  3、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共建效果。结对党(工)委每季度末要上报一次结对工作进展情况,各镇党委和结对党(工)委年底要对一年的“互助共建”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不定期深入乡镇、社区检查指导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把“互助共建”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党(工)委要注意及时总结新鲜经验,发现、培育、宣传和推广在“结对互助共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促进机关党建和社区党建工作的全面进步。

  附:1、党(工)委与社区党组织“结对互助共建”名单

  2、党(工)委结对社区党组织互助共建目标任务表

  3、党(工)委结对社区党组织工作进展情况季度登记表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