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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的通知

潼组通[2010]21

 

关于实行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的

    

 

各党(工)委:

为了切实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在职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所居住地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构建区域化基层党建格局,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在职党员实行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所居住地党组织双重管理。现就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实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八小时之内单位管”、“八小时以外社区()管”为主要内容的双重管理工作,对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有利于加强在职党员经常性管理,强化群众对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促进党员作风转变,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水平,而且有利于整合社区(村)资源,发挥组织优势,构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条块结合、优势互补的社区(村)党建工作新格局。同时有利于不同阶层、不同领域的党员在社区(村)亮身份、树形象、做贡献,扩大党在社区()的影响力。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全面推行在职党员双重管理作为巩固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实行在职党员双重管理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为目标,坚持“资源共享、家园共建,条块结合、双向互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村)建设、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社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建设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社区。

实行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对居住在社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在职党员,实行单位和社区(村)党组织双重管理,密切单位党组织与社区(村)党组织之间、社区(村)党组织与在职党员之间的联系,形成单位主管、社区(村)协管在职党员的双向互动机制。组织动员在职党员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发挥党性观念强、文化素质高、专业技能强、推动工作力度大的优势,在社区(村)建设中体现先进性,不断提高社区()建设水平。在职党员接受双重管理后,组织关系不转、党内统计口径不变、党费缴纳标准和渠道不变。

二、实行在职党员双管理的职责任务

(一)单位党组织职责任务

1、做好党员的思想发动工作,填写《在职党员社区(村)报到单》,督促党员及时到社区(村)报到、亮明身份。建立《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卡》和党员双重教育管理监督档案。采取措施鼓励党员主动参与社区(村)建设、参加社区(村)活动。

2、加强与社区(村)党组织的经常性联系,定期走访,互通信息,与社区(村)党组织共同配合,加强党员“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每一季度到社区(村)党组织走访一次,全面掌握党员在社区的表现。

3、与社区(村)党组织开展“共建”活动,结成“共建”对子,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察民情、体民意、集民智、解民忧,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区(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4、把社区(村)党组织对党员的考核反馈意见,作为开展民主评议、年度考核、提拔使用、职务晋升、评优树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党员以适当的方式及时进行表彰奖励。

(二)社区(村)党组织职责任务

1、建立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村)报到的接收工作,收集汇总《在职党员社区(村)报到单》,及时向单位党组织反馈《在职党员社区(村)报到回执单》,建立《在职党员双重管理花名册》,全面掌握本社区(村)在职党员的基本情况。

2、组织开展活动。要结合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及时组织在职党员利用节假日参加社区(村)组织的活动,如党员义务劳动、党员责任区、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志愿服务、五好家庭、安全文明小区等创建活动。

3、加强日常监督。要对在职党员在社区(村)生活中的表现进行监督,包括是否遵纪守法;是否正确处理邻里关系;是否主动参与社区(村)活动。

4、做好信息反馈。在征求社区居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在职党员平时表现和参加社区活动情况,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社区(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联席会议,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在职党员在社区(村)的表现情况。若发现在职党员存在突出问题,社区(村)要及时向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映。

(三)在职党员职责任务

按时持《在职党员社区(村)报到单》到所居住社区(村)报到,亮明身份,自觉接受双重管理,服从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主动把自己“八小时以外”参加社区(村)建设情况和“生活圈”、“社交圈”,置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努力做到“四员”。

1、争做政策法规宣传员。带头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居民(村民)群众对党的认识,提高党在社区(村)的影响力。

2、争做社(村)情民意信息员。密切联系社区居民(村民)群众,加强与社区居民(村民)的交流沟通,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为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争做矛盾纠纷调解员。加强邻里团结,主动调解矛盾纠纷,自觉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在构建和谐社区、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4、争做公益事业勤务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孝敬父母、尊老爱幼、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扶贫济困、见义勇为,身体力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积极参加社区(村)公益活动。

三、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实施步骤

1、动员摸底。各党(工)委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在6月底以前制订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召开相关会议向广大党员传达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广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要组织党员认真填写《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卡》,建立部门、单位在职党员双重管理资料档案。

2、集中报到。各部门、单位党组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认真填写《在职党员社区(村)报到单》,督促在职党员于7月底以前到社区(村)党组织报到,并及时收缴《在职党员报到回执单》。社区(村)党组织根据《在职党员社区(村)报到单》,填写《在职党员双重管理花名册》,建立社区在职党员基本情况档案。

3、组织活动。社区(村)党组织从在职党员报到之日起,结合在职党员特长,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岗的原则,设置政策宣讲、民事调解、扶贫帮困等岗位,明确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在所居住社区(村)的岗位目标任务,并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实践活动。同时,要加强与党员所在工作部门、单位的联系,充分调动部门、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

4、反馈情况。社区(村)党组织于每年1120日以前对辖区内的在职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考核评比,及时、准确、真实地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对特别优秀的还要形成单行材料,重点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映。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反馈结果,并将其作为本部门、单位民主评议党员、单位评优、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要求不严、不服从社区(村)管理、不参与和支持社区活动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作出组织处理。

四、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要真正把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经常深入社区(村)调查了解本单位在职党员的基本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双重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要密切配合。各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与乡镇党委和社区(村)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共同教育管理好在职党员。尤其是社区(村)党组织要组织好在职党员工作八小时之外的社区活动,积极主动向党员所在的单位反馈情况,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社区(村)工作水平,努力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

3、要强化督查。县委组织部按照要求,定期不定期对双重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各党(工)委要经常深入部门、单位和社区(村)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同时要加强分类指导,注意培养典型,广泛宣传推广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促进双重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4、要整理资料。各党(工)委要认真收集整理下属部门、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报到回执单》,乡镇党委还要收集整理社区(村)党组织《在职党员双重管理花名册》。上述资料整理完后,于85前以党(工)委为单位统一上报县委组织部党建组。

附:1、在职党员社区(村)报到单及回执单

2、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卡

3、在职党员双重管理花名册

 

 

 

20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