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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的通知

  有关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加强非公经济领域党的建设工作,促进非公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向全县非公经济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为契机,以选派党建指导员为切入点,转变作风,深入一线,服务基层,切实加强和改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努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选派人员

  结合前期全县非公经济组织的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归口管理和就近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采用有关单位推荐、非公党工委审定的方法,在全县14个党(工)委中挑选出88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派驻到非公经济组织具体指导开展党建工作。党建指导员任期2年(2014年7月—2016年7月)。具体名单附后。

  三、工作职责

  1、积极向非公经济组织出资人、广大党员、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及党建工作的政策规定。

  2、认真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及党员信息的摸底登记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特别要搞好流动党员、“隐身党员”、“口袋党员”的排查工作,协助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帮助非公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规范完善党组织。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引导非党员出资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结合企业特点,扎实开展两新组织建设年活动,建立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使企业党建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开展创建“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社会评价好”的非公企业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

  4、按照上级党组织满意、业主满意、党员职工群众满意的要求,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党组织制定党支部工作规则、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发展党员等制度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按照党员活动室“六有”标准指导党支部加强阵地建设,保障党员学习、活动能正常开展。

  5、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车间”、“党员示范班组”、“党员身边无事故”等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做贡献。

  6、及时向非公经济组织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新政策,指导其办理有关工商等事务,帮助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咨询等有关业务咨询服务。

  7、关心和支持非公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征求业主对工商、行业主管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与地方党委、政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派驻期间每年为非公经济组织做1-2件实事。

  8、按照上级党组织和非公党建工作站的要求,认真填写党建工作记录,及时报送有关文件、信息等。党建指导员每月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天。

  9、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培训管理

  1、统一集中培训。党建指导员在派驻前,由县非公党工委和有关党(工)委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党建指导员由县非公党工委和主管党(工)委负责统一管理。

  2、加强日常管理。党(工)委要加强对辖区党建指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把党建指导员的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保证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切实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要注意了解掌握党建指导员的工作进展及生活情况,协调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党(工)委定期向联席会议进行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建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加强和改进工作。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指导员要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不准在指导的经济组织中报销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得在所指导的经济组织中领取报酬和补贴,不得增加其负担;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活动;不准组织、包庇、纵容所指导的经济组织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情况将纳入到考核内容中。

  5、认真履职尽责。党建指导员在派驻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主动向县非公党工委和所在党(工)委汇报工作,要建立工作日志,及时记载工作开展情况。

  五、考核评定

  1、将选派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员纳入到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总体部署中,根据党建指导员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现实表现,结合所指导的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群众评议和工作实绩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对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党建指导员年度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2、党建指导员在非公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与对派出单位党建工作的考核挂钩,党建指导员的考核结果纳入派出单位评先创优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范围。对派驻党建指导员的党(工)委将作为每年向县委常委会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

  3、每季度召集党建指导员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两年期满对其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考核,其工作情况作为基层锻炼经历存入个人档案。对群众欢迎、工作突出、考评优秀的党建指导员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考评较差的党建指导员,给予批评教育,及时进行调整。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向非公经济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是两新组织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力措施,更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基层,促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迫切需要。党(工)委要把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专题研究和部署,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要深入调研、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为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2、重视典型培养。党(工)委要结合实际,大胆实践与探索,创造、积累党建指导员培训管理、非公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好办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县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

  3、营造浓厚氛围。要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向非公经济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内容,引导非公经济组织、社会各界支持指导员工作,努力营造非公经济组织扎实开展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4、强化督促检查。县非公党工委、有关党(工)委和单位要认真做好调研,切实加强对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深入党建指导员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定期召开党建指导员工作例会,听取指导员工作汇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1、潼关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员活动情况记载表

  2、潼关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员派驻名单

  中共潼关县委组织部 中共潼关县非公有制

  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4年7月8日

  附件1:

  潼关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员活动情况记载表

记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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