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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在基层党组织中建立健全“统一活动日”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推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潼关决定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 “统一活动日”制度,并把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定为全县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

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重点围绕“五日”扎实开展,一是围绕党员教育活动日。组织学习教育,抓好党员理想信念、主体地位、能力素质三项教育;二是围绕党员群众联系日。组织走访慰问,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三是围绕党务政务公开日。强调“三务”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围绕基层民主议事日。积极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党员参与民主议政议事的意识。五是围绕为民服务奉献日。教育和引导党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是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培训、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扩大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重要举措,也是为促进潼关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