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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创建工程”的通知

  各党(工)委: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挖掘我县基层党建工作亮点,努力打造一批站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具有潼关特色基层党建工作精品,全面推动我县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上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实施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创建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以创新党建品牌载体为手段,以激发党建活力为目标,将党建工作中的亮点工作、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通过品牌运作的模式加以提炼、宣传和推广,更好地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美丽新潼关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品牌创建工程,各党(工)委要积极探索新常态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拓宽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新途径,至少创建1个接地气、得民心、管长远的党建工作品牌,逐步形成“一行业一特色、一党委一品牌”基层党建氛围,让基层党建“看有形象,说有经验,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为全县党的建设科学发展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引领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创建原则

  (一)遵循党章、依法创建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把实践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根本标准,在总结党(工)委党建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创建党建品牌工作。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党建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用品牌建设的理念、方法和机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途径,不断增强党建品牌的影响力和生命力。

  (三)与时俱进、突出特色的原则。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把创新贯穿于创建党建品牌活动的始终,丰富和拓展品牌内涵,努力使党建品牌富有鲜明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和行业特色。

  四、创建要求

  (一)有鲜明的品牌名称。品牌名称体现党建工作特色,概括准确清晰、简短有力,易懂易记。提倡形成凝练别致、寓意深刻的品牌标识;

  (二)内涵丰富深刻。能够充分反映党建工作的服务宗旨、工作精神、核心价值观,以及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理念先进精辟。品牌创建工作与新时期、新形势下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相一致,工作、学习、管理、服务理念先进,紧扣业务和党建中心工作;

  (四)有完善的创建机制。有创建党建品牌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

  (五)有高标准的工作服务规范。建立工作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高;

  (六)有丰富的创建活动载体。精心设计创建载体,开展贴近自身的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踊跃参与、群众积极支持创建活动;

  (七)培育突出精品。以党的建设某一领域为主创建党建工作品牌,找准方向和着力点,求精求实,不搞大而全。

  五、方法步骤

  (一)品牌酝酿。各党(工)委要认真总结提炼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把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可塑性强、具有品牌发展潜质的党建典型确定为品牌培育项目。精心制定品牌创建方案,完善品牌创建工作流程,分层次、分领域抓好品牌培育工作。

  (二)品牌申报。各党(工)委于5月15日前将品牌创建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组织二组,方案要做到明确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创建措施,建立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形成规范、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对创建方案思路不清晰、主题不突出、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健全、内容无特色、操作无载体的要求重新申报。

  (三)品牌创建。各党(工)委在创建过程要找准党建工作与本单位中心工作最佳结合点,积极搭建实践载体,不断丰富完善品牌内涵,注重品牌的个性化、差异化特点,避免雷同化,切实提高品牌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努力提升品牌价值和创建成果。同时,注重做好影像、图片、文字资料整理工作的收集,县委组织部将届时通过金城先锋网、党建动态月刊等形式集中展示各党(工)委创建工作亮点和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

  (四)品牌认定。对创建相对成熟的党建品牌项目,各党(工)委可向县委组织部提出认定申请,县委组织部将对各党委的党建品牌进行审核验收。今年七一,县委将对一批创建成熟、影响力广、群众欢迎的党建品牌进行授牌和表彰,并在全县宣传推广。10月中旬,县委还将召开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经验观摩交流会,集中展示2015年度基层党建品牌创建成效。

  (五)动态管理。一是巩固提高。对已认定的党建品牌,要按照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每年年初重新完善创建方案,不断增加创建投入,丰富品牌内涵,创新品牌载体,扩大品牌影响,提升品牌价值。二是齐头并进。在巩固第一个党建品牌的同时,选择新的创建课题开展创建工作,使党建工作实现亮点纷呈的特点。三是推陈出新。县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建品牌每年开展一次复查验收,对不适应党建工作形势或不符合品牌要求的及时予以摘牌,重新确立党建品牌,始终保持品牌的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党(工)委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品牌创建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同时建立党(工)委书记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抓的责任体系,确保抓出成效。创建党建品牌将作为各党(工)委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二)探索创新,丰富载体。各党(工)委要从改进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高度,认识开展品牌创建活动的重要性,改变长期党建载体不新、亮点不多,影响不大的局面,努力对活动主题、活动载体、活动内容、活动方式进行大胆探索、大胆尝试、大胆创新,使党建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三)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各党(工)委要把品牌创建活动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单位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干部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每项党建品牌的创建过程都能成为一次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