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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局狠抓“两个责任” 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潼关县黄金局通过扎实落实“两个责任”,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调整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局纪检监察室,专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日常事务。二是按照《潼关县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责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要求进行分解,明确了局长的全面领导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及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了每一名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和分管科室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每月15日前所有班子成员向领导班子会议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局长雷涛和班子成员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纪委书记和涉外科室及检查站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刘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