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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通知

潼组通[2012]24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通知

 

各党(工)委,县级各部门(单位)党总支、党支部: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有效措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潼组发[2010]12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提升全县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效,现就2012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为基本内容,结合深入开展“新班子新形象新作为”主题实践,切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紧贴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本地、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开展评议。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通过民主评议,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强化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党员荣誉感,为全县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评议标准

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时,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中提出的“五带头、五争做”和县委提出的争做“八个表率”评价党员是否优秀、合格、不合格。

“五带头、五争做”: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争做学习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争做爱岗榜样;三是带头服务群众,争做为民楷模;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争做自律表率;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争做和谐卫士。

“八个表率”: 一是争做服从上级决策、维护全县大局的表率;二是争做勤于学习思考、善于调查研究的表率;三是争做不断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的表率;四是争做敢打大仗硬仗、勇于克难攻坚的表率;五是争做带领群众致富、发展农村经济的表率;六是争做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民服务的表率;七是争做维护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率;八是争做公道务实正派、勤政廉洁自律的表率。

各党(工)委、县级各部门(单位)党总支、党支部在此标准基础上,根据本地、本单位党员岗位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评议标准,并结合2011年党员公开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对党员本人进行评议。

三、方法步骤

1、学习教育。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反思入党时的郑重承诺;深入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模范事迹,对照榜样找差距,进一步增强发展能力。学习可以采取分散自学与集中学习、观看录像与实地学习、专题辅导与事迹报告等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学习教育质量。在深入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章》和评议标准,认真自查,形成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的总结汇报。

2、民主评议。由党支部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党员依次在民主评议会上进行汇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评议的人员根据每位党员平时表现和个人汇报,逐个对每位党员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测评设“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可吸收本单位群众和服务对象参加。对于年老体弱、常年患病的党员,经其所在党支部同意,可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3、组织鉴定。根据党员的具体表现、党员群众反响和测评情况,由党支部严格按照标准,集体研究每名党员的组织鉴定格次。要重点评出“两头”,即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评定结果要及时向党员个人反馈,并在党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派人进行调查核实,影响评定结果的,党支部要重新研究确定格次。

4、组织处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各级党组织要采取一定形式给予表扬,并作为2012年县委“七一”表彰的重点推荐对象;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党员,要进行组织处理,在处理时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要把这次民主评议作为党员参加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摸清党员的思想状况,提高党员对民主评议工作的认识,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2、联系实际,注重结合。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党员在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的具体表现结合起来,使民主评议工作全面开展,扎实有效。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各党(工)委要切实加强督查指导,使民主评议工作深入人心,成为党员的自觉行动,把民主评议过程变成党员自查不足、自我加压、自我提高的过程。要坚持党员标准,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疏通党员队伍的“出口”。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制定2012年党员教育管理规划,并做好各项材料和《潼关县党员民主测评表》的归档工作。各党(工)委、县级各部门单位党总支、党支部要于2012430以前,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总结材料、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复印件和《潼关县党员评议表》、《潼关县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报县委组织部党建组。

附:1、潼关县党员民主测评表

    2、潼关县党员评议表

3、潼关县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

 

 

 

201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