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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三个突出”全方位强化干部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潼关县不断完善干部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干部监督方式方法,狠抓各项制度贯彻落实。

  一是突出“上下”结合。“上”即上班期间管理,由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不定期深入各单位,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作风等进行督查,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下”即下班后监管,从离退休老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中选聘15名党性强、作风正的同志担任干部监督信息员,重点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进行监管。

  二是突出“前后”同举。“前”即提前掌握,建立组工干部包联乡镇和部门日常考察监督机制,由副部长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分成多个监督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包联点,对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及时全面的掌握。“后”即对领导干部家人相关情况及时掌握,要求每名科级领导干部每半年对配偶、子女的移民和收入等相关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相关部门根据上报的情况适时核查,避免监督工作出现盲点。

三是突出“内外”并行。“内”即强化党内联合监督,建立组织部门与有关执纪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按季度组织召开纪检、公安、信访、司法等部门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工作共抓,形成监管合力。“外”即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在《潼关党建网》设立干部监督信箱,形成举报网络,进一步规范举报受理运作程序,及时制止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中共潼关县委组织部 任铁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