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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354”工作法高质量做好档案建管用

近年来,潼关县推行“354”工作法,高质量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建、管、用”,强化干部档案规范化管理,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服务水平。

“三化同步”建好档案。“精准化”反馈。“一对一”反馈干部人事档案查缺单,持续开展县档案馆查找、所在单位查找、组织人事部门查找、干部个人查找“四查找”工作法,确保档案材料规范完整。“常态化”收集。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联络员制度,确定联络员工作职责,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标准,坚持经常收集与定期收集,重点收集与普遍收集结合,确保档案材料收集及时。“动态化”更新。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信息报备制度,明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信息报备范围、方式和时限,及时归档考核鉴定类、审计类、工资类、任免类等阶段性材料,确保档案信息更新及时。

“五定联动”管好档案。“定额”配备专职人员。按照“千卷1人”要求,配齐配强档案管理专职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制定日常管理办法,签订保密协议,严格落实“五不查”“四不借”“四不接”“三不转”要求。“定标”规范开展工作。下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50问》,就档案管理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等业务知识以问答形式多样化指导各管档单位规范开展工作。“定规”严格专项审核。抽调专业人员,组建专审队伍,对档案分类管理,严格按照专项审核认定规定,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做到应审必审,确保档案专审全覆盖。“定时”开展督导工作。围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收集、鉴别归档、查(借)阅、档案转递等重点工作,每半年由组织部门牵头开展一次督导工作,推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开展。“定量”强化队伍建设。加强联络员队伍的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对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存在失职问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进行组织处理。

“四审从严”用好档案。坚持“凡提必审”。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严格审核,规范填写相关表格,凡信息存疑的一律暂缓任用。坚持“凡进必审”。对录用、聘用、军队转业等新进干部队伍人员档案进行专项审核,补齐档案缺失材料,按相关政策规定认定“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坚持“凡转必审”。对提拔至上级管理、调出、辞职等转出人员档案开展转前审核,确保转出档案材料齐全、信息准确、装订规范,杜绝篡改、伪造档案现象发生。坚持“凡查必审”。对纪委监委查阅、调取领导干部人事档案的,除对需调查核实的内容进行核查外,还查核档案专项审核认定情况,全面了解档案信息,确保提供的信息全面、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