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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联络员制度

潼关县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畅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渠道,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齐全、信息准确,建立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职责,规范工作要求,细化管理标准,切实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水平。

明确要求建队伍。印发《关于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联络员名单》,要求各单位确定一名思想政治素质高,掌握一定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业务知识的在编在岗党员干部为联络员,主要负责协助县委组织部等管档单位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确保档案材料收集全面,归档及时。目前,全县共有60余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联络员,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县的干部人事档案联络员网络。 

规范管理定职责。印发《关于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查缺补充工作的通知》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报送清单》,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审核、报送要求、自觉保密、协调联系等五个方面明确联络员工作职责、报送标准,保质保量收集需要归档材料,及时送交管档部门归档,并对送交的档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严把材料的入口关,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准确。 

加强培训重服务。建立分类负责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联席制度,通过分类分批对联络员进行专题培训,增强联络员的职责意识、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要求联络员主动联系本单位干部了解情况,定期及时收集相关干部档案材料,确保材料收集全面,归档定期及时。同时,重点强调联络员要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的保密要求,切实做到“十不准”,保证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