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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三项措施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开新局

今年以来,潼关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务员工作推进会、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及全市2021-2025年公务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采取三项有力措施,推动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开新局,努力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优化结构,严把“入口关”。根据编制空缺,科学合理设置招考计划,持续向本地生源、退伍士兵倾斜,扩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规模,加大专业型、技术型公务员招录力度。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要求,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本人面谈等方式开展考察工作,严把新进人员审查程序。严格贯彻落实《公务员调任规定》,严把公务员调任关口,坚持“择优而调”原则,将政治素质过硬、勇于担当作为、工作实绩突出、作风务实优良的干部调任至紧缺工作岗位。严把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关口,在服务期内不得通过考录、遴选、商调等方式转任到上级机关,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有序。

科学规范,提高“精细化”。以公务员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不断提高公务员基础性工作水平,把政治标准和要求贯穿公务员队伍建设全过程,在公务员选、育、管、用各个环节严把政治关口。做好公务员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建立公务员年报数据台账,适时更新信息,实现公务员“进、管、出”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实时监督,为日常工作的开展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性资料,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平时考核,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全程纪实,编印《潼关县公务员平时考核纪实本》,实施公务员“周纪实、月小结、季考评”制度,破解考核工作“指标设定难、量化考核难、实践操作难、长期坚持难”问题。

激励担当,增强“动力源”。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等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倾斜基层、好中选优”原则,认真落实“五个优先、五个暂缓”要求,加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力度,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落地见效,力求让更多干部享受到政策红利。落实全市及时奖励办法,及时奖励在承担重要专项工作和处理突发事件中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落实好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的基本待遇保障,落实好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等关心关爱政策,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