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组通﹝2015﹞19号
关于做好到村(社区)和两新组织挂职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单位):
为了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优秀干部的培养力度,县委于去年选派部分优秀干部到村(社区)和两新组织挂职锻炼,并将于本月底挂职期满。为做好对挂职干部的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挂职干部所在乡镇党委或非公企业主管部门于4月24日前组织对挂职干部进行考核,并对挂职干部工作表现作出鉴定,挂职干部本人向乡镇或非公企业主管部门撰写个人总结,填写《潼关县挂职干部考核表》。
2、到村(社区)挂职干部的考核工作由各镇党委具体负责,到非公企业挂职的干部考核由非公企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镇及非公企业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扎实做好考核各项工作,按照15%的优秀比例提出考核格次意见。于4月27日前将本单位所有挂职干部的工作总结、工作鉴定、《挂职干部考核结果汇总表》及《挂职干部考核表》(一式二份)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3、各派出单位要继续加强对挂职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做好挂职干部返回后的工作安排。并于4月27日前将挂职干部回单位报到情况报告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联系电话:3815756
附件:1、《潼关县挂职干部考核表》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