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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狠抓“四个环节”增强公开选拔干部公信度

潼关县在推行公开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狠抓"四个环节",畅通公开选拔干部渠道,切实增强公开选拔干部的公信度、公开性、规范性和民主性。

狠抓宣传环节,增强公信度

公选启动之初,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全县范围内滚动式报道、发布公开选拔干部的有关公告及通知,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公开选拔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动态等信息。县委在开展公开选拔考试前期,专门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组织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使参训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公开选拔干部的程序,严格了纪律。

狠抓考试环节,增强公开性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避免考试漏题、泄题,笔试试题统一由外省具有命题资格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中心的专家,紧扣公开选拔考试大纲进行命题,并在考试前一天,由组织部、纪委、教育局联合派人取卷,在24小时严格监控的教室中保存试卷;考试时单人单桌、全程录像、手机关机统一上交、县委常委全场巡考;考试结束后,密封试卷送至外省,由专业人士评卷。

狠抓工作环节,增强规范性

县公选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公开选拔资格审查的要求,认真查阅每个考生档案,审查考生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信息,严格执行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随机抽签、双向回避等要求,确保公开选拔干部公平进行。严格笔试、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排在前若干名的考生作为考察对象人选的要求,确保公开选拔干部的质量,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开选拔干部的程序。

狠抓监督环节,增强民主性

采取党内外监督、舆论监督、考生互相监督、公众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进一步增强公开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及组织工作义务监督员的内部监督作用,设立专门举报监督电话,进一步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在公开选拔考试中,由县纪委全程监督试卷的领取、分发、回收密封、阅卷、面试及考察等工作。在面试过程中,实行考官和考生双向回避等制度。(中共潼关县委组织部赵 晨)